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核心区配套工程—万商路(桥井中路-滨海大道)配套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略),招(略),委托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略),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略),建设规模:项目道路全长约**m,宽为**m,雨污水分流制,雨水采用DN**~DN**(II级)钢筋砼承插管,污水采用DN**~DN** 聚乙烯(PE)缠绕增强管(B型结构管壁)管道环刚度≥8KN/㎡;给水管采用离心球墨铸铁上水管;新建箱涵一座及苗木种植等。建设地点:(略),西起桥井中路,东至滨海大道。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排水、箱涵、给水及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略)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力争获得宁海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4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A幢**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