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天台县城乡污水双提标项目(**~**年度招标代理) | ||
招标人 | (略) | 联系方式 | (略) |
招标代理 | (略) | 联系方式 | (略) |
公示时间 | **年2月**日至**年2月**日 |
**年2月**日
附件:天台县城乡污水双提标项目(**~** 年度招标招标文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