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1号)文件规定,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初审,现将下列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项目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镇海区九龙湖镇ZH**-**-**规划二路新建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略)
免缴理由:符合《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1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规定。
2、项目名称:汇芯小微园区一期工程Ⅱ标段
施工单位:(略)
免缴理由:符合《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1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规定。
3、项目名称:(略)扩建厂房项目施工
施工单位:(略)
免缴理由:符合《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1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规定。
公示期:**年5月4日—**年5月**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海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反映,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地址:(略)
电话:(略)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