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占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预留比例(%)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链接 部门(单位)名称:民建嘉兴市委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