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8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预留比例(%)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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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亩均论英雄”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 ** | **.8 |
部门(单位)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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