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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

招标公告 浙江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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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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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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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KFFFJSZ(略)**
工程名称 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
招标人名称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东起兴席路,西至画舫路
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约**m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KFFFJSZ(略)**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检测 公开招标 **.** (略)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7/**
集中报名地点 集中报名日期 从到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略)**
计划开工时间 **/8/** 计划竣工时间 **/1/7
公告开始时间 **/7/** 0:**:** 公告结束时间 **/7/**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西至画舫路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m

2.3 招标范围:朴席建华路新建工程(画舫路-兴席路)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材料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 检测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日历天),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2.5合同估算价:(略)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国家及省市等现行的检测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省建设厅或住建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定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证书)。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经投标人任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年4月至**年6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2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略)/)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4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年7月**日至**年7月**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5.3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4日9时**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略).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略)/)、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 (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jyzx.(略)/)上发布。

8.备注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9:**/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略)-(略)。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http://ggzyjyzx.(略)/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略):扬州市邗江北路**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略):江鹏

电话:/

(略):(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7月**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号

联系人

江鹏
传真

电话

(略)
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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