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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诸市自然告(工)字[**]**号
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学院路**-**地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指标
地块名称 | 学院路**-**地块 | 征地面积(m2) | **.6 | ||
土地坐落 | 暨阳街道学院路与北三环交叉口西南侧 | 出让土地面积(m2) | **.6 | ||
用地性质 | 工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出让年限 | **年 | ||
起始价 (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增价幅度(万元) | ** |
投入产出 标准 | 投资强度 | ≥(略)/亩 | |||
土地税收 | ≥(略)/亩 | ||||
规划建设 标准 | 容积率 | 2.0-2.5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建筑高度 | ≤**米 | ||
建筑风貌 | 简约现代风格,立面简洁,色彩稳重,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 ||||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应按省市有关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严格控制厂区内企业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规模。 | ||||
能耗标准 |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吨标煤/万元,无国家明列淘汰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 ||||
环境标准 | 1.禁止含电镀、钝化、酸洗、黄铜熔铸工艺和铬、镉、镍、铅、汞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2.废水废气达到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达到综合排放标准),废水纳入污水厂收集管网; 3.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4.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5.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6.烟(粉)尘≤0.5吨/年·亿元。 | ||||
安全要求 |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 |||
消防安全 |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管理 | ||||
其他 | 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 | ||||
其他要求 | 无 |
出让地块的各项指标以相关职能部门解释为准,人防设施“配建指标、防护等级、战时功能、异地建设”等建设要求和指标严格按照人防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国家,产权统一(略)(略)作为人防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负责人防工程的平时出租、使用和多元化经营管理。
该地块允许分割销售,具体条款请查阅规划设计条件图。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年5月**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略),在申请报(略)的出资构成,(略)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含)以上,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申请人拟建项目需通过诸暨市企业投资项目前期筛选评估,并需取得《诸暨市工业用地出让准入审查表》。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略)/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诸市自然告(工)字[**]**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参与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者可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略)),进入“绍兴市—诸暨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年5月**日下午**:**至**年5月**日下午**:**前。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年5月**日下午**:**至**年5月**日下午**:**前时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下午9:**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挂牌报价时间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5月**日下午**:**至**年5月**日下午**:**止。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年5月**日下午**:**后,竞买人申请参与限时竞价的,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二)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