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高新区报网融媒体传播共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略)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高新区报网融媒体传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的重要性。为进一步聚合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动能,全面展示高新区发展新成就,提升区位能级与影响力,拟通过市级及以上权威媒体(纸媒、新媒体等)的传播宣传,发掘亮点、点面结合,围绕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培育、营商环境策划宣传传播和活力社区创意活动组织等开展全面合作。2、供应商(略)为宁波市市级权威媒体,系(略),拥有强大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含纸媒《宁波日报》、新媒体甬派客户端(宁波第一主流新媒体,粉丝**万+)、中国宁波网等推广平台,能更好地满足本项目所需的传播宣传工作。此外,(略)的《宁波日报》属于中共宁波市委机关报,主管单位为宁波市委宣传部,其在新闻宣传领域方面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专业责任感和宣传使命感,能够精准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信息传播的合规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略)负责高新区报网融媒体传播共建项目,即该项目的招标方式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号宁波报业传媒大厦A座七层南楼、八层南楼
三、公示期限
**年6月4日至 **年6月**日 (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余三军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高新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略)
传 真:/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