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已由海宁市发展与改革局以 海发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略),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长安镇越川路东、长天路北。
2.2建设规模:长安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共计5台,其中有机房乘客电梯2部,有机房医用电梯1部,无机房乘客电梯1部,无机房餐梯(杂物电梯)1部。
2.3招标范围:长安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
2.4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满足总包进度要求,其中:设备供应时间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天内进场;设备安装时间为与土建工程同步,并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子项目: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且乘客电梯具体产品范围型式试验证书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3.3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略)人民币或大于等于**万美元;
3.4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且要求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略)人民币(对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资金要求同前);
3.5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8年及以上的生产经历;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工程师职称)【如经销商投标的,其拟派项目经理可以为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至**年
9 月2日**时**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A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略)/hnmai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址:(略)#楼**楼**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略)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传 真:
** 年8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