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纯水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招标人为海宁市(略),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纯水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东、西、北分别毗邻马桥路、国榷路、红旗路,东院区南面毗邻企业,西院区毗邻河流;
2.2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平方米),医技综合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平方米)。
2.3概算投资:约(略);
2.4招标范围为:包括中央供应纯水机组系统、中央集中供水系统、厨房超滤系统、食物净化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与二次装修工程同步;
2.6质量要求:合格,配合总包单位争创钱江杯。
2.7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纯净设备销售或水处理设备等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略),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略)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略)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上午**:**,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上午**时**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略)/col/col(略)**/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C座5号楼7楼地 址:(略)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略):许女士
电 话:(略)电 话:(略)
传 真:传 真: (略)
(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企业资格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纯净设备销售或水处理设备等内容 |
3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4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略),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略)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略)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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