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年市管绿地照明设施维护更新项目已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委托代理(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略),其中工程费用(略),建设规模:对江北公园、白沙公园、庆安会馆绿地、文化宫绿地、双古渡公园C区、双古渡公园A区、天水片区绿地、谢家滨江公园共计8个区域内的庭院灯、地埋灯、洗墙灯、投光灯等照明设施进行维护更新及提升,建设地点:(略).2招标范围:Ⅰ标段:江北公园、文化宫绿地、双古渡公园C区、天水片区绿地的功能性及景观性照明工程维护更新及提升施工。招标控制价:(略).(略)。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工程承包。Ⅱ标段:白沙公园、庆安会馆绿地、双古渡公园A区、谢家滨江公园的功能性及景观性照明工程维护更新及提升施工。招标控制价:(略).(略)。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工程承包。2.3施工总工期:Ⅰ标段、Ⅱ标段:**日历天(本工期仅为亮灯工期,不包含竣工验收时间和试运行时间)。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Ⅱ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江北公园、文化宫绿地、双古渡公园C区、天水片区绿地功能性及景观性照明工程维护更新及提升施工
(一)投标人:3.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
白沙公园、庆安会馆绿地、双古渡公园A区、谢家滨江公园功能性及景观性照明工程维护更新及提升施工
(一)投标人:3.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略):**/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略):**/gbweb/login)。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时**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