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座水厂水站)项目(规范化(精品)水厂水站)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
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座水厂水站)项目(规范化(精品)水厂水站)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十四五”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崇福村文头供水站等**座水厂水站)项目(规范化(精品)水厂水站)
招标序号:QSL**-1号
招标单位:(略)开标日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联系人及电话:(略)-(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 |
(略) | (略).** | **日历天 | 王丽 | 合格 |
(略) | (略).** | **日历天 | 邢柯平 | 合格 |
(略) | (略).** | **日历天 | 洪柯霞 | 合格 |
(略) | (略).** | **日历天 | 方旭勇 | 合格 |
(略) | (略).** | **日历天 | 林伟丽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情况说明:1(略)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陈述和答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3中的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或放弃陈述和答辩的,作否决其投标。2(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3中的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投标人(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作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略)至(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水利局:(略),青田县公管办:(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