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产**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略)年产**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年产**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苏华英 | |||||
环评机构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万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3号3幢4楼 | 用 地 | ** m2 | |||||
项目概况 | (略)成立于**年4月**日,公司地址位于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3号3幢4楼,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项目主要位于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3号3幢4楼,企业于**年5月租赁玉环创飞眼镜厂在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3号(古顺工业园)3幢4楼半层**平方米的厂房,购置铣刀机、滚光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万套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龙山南路**-3号3幢4楼。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西侧为草皮塘河,项目厂界外**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为厂界东侧的十五亩村、东南侧的环海村、北侧的长山嘴村以及东北侧的古顺中学。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玉环市大麦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略)进行处理。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废水:(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由玉环市大麦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2)振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略)进行处理。 固废:(1)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磨料等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危险废物: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皂化液、振光污泥、废油桶、废塑料桶和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暂存在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1)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2)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3)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 |
一、公告时间:(**年2月**日 ~ **年2月**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略):E-mail:(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略)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