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经对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慈溪段一期第二批)等项目进行审查,拟以划拨方式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供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划拨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 用途 | 意向用地者 |
1 |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慈溪段一期第二批) | 坎墩街道 | **.** | 铁路用地 | (略) |
2 | 宁波跳头**千伏输变电工程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 0.** | 供电用地 | (略)(略) |
3 | 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新浦分院迁建工程 | 新浦镇 | 1.** | 医院用地 | (略) |
4 | 宁波至杭州湾引水工程(胜山段)项目安置房配套道路 | 胜山 | 0.**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 |
5 | 府前路周边配套工程 | 白沙路 | 0.** | 防护绿地 | (略) |
6 | 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四期工程(二灶江河道整治工程) | 白沙路 | 0.** | 河流水面 | (略) |
二、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填写《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邮政编码:**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