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电磁离合器、制动器智能制造项目 | 暨南街道淀荡畈工业区 | (略) | 项目投资(略),形成年产电磁离合器**万台、制动器**万台和电机轴**万根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胶水废气:产生量很小,无组织排放;封装废气:产生量很小,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经半密闭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密闭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通过屋顶(DA**)排放。 废水:本项目研磨废水和研磨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1#处理后,上层含油废液(约占废水总量的**%)和下层污泥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中层清水流入清水槽回用,不外排;近期磷化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地面拖洗废水采用蒸发浓缩处理设备进行蒸发浓缩,水蒸气冷凝水回用于磷化、超声清洗工序和地面拖洗,蒸发后留下的蒸馏残液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送至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处理后排入浦阳江;远期磷化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2#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诸暨市浣东再生水厂处理后排入浦阳江。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焊渣、废磨料、废钢丸、钢砂、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略);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及金属屑、废槽渣、磷化槽液、硅烷化槽液、含油废液、污泥、蒸馏残液、废机油和废油桶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在危废暂存间,然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2月**日至**年2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