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略) ** 万套法国 Emotors 新能源汽车逆变器壳体智能制造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新区环建〔**〕**号 | (略) | |
2 | **(略)汽车轻量化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新区环建〔**〕**号 | (略) | |
公告时间:(略)至(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略)-**-**-南太湖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