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万套房车空调及宠物用品技术改造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三星工业园1#-**地块(盛兴路北侧、南一西路南侧、三星路东侧) | (略) | (略)拟投资(略),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三星工业园1#-**地块(盛兴路北侧、南一西路南侧、三星路东侧)的自有土地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实施“年产**万套房车空调及宠物用品技术改造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m2,新增建筑面积为**m2。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破碎粉尘、胶水挥发废气、注氟废气、配料粉尘、混料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强化对设备的管理,混料、破碎过程设备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经建筑物阻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挥发油废气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焊接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熔融挤出废气、抽真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进入岚山净化水厂处理,远期纳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检漏水、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直接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③企业在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4)固废: 废金属、废包装材料委托物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沉渣委托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废包装物、废油桶、废油、废液压油、废挥发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5月7日至**年5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