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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整第**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自然资规条(略)**、(略)**号规划条件及温自然资规建(略)**、(略)**号建设要求,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温岭市东部新区DB**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略)**GB**W**)、温岭市东部新区DB**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略)**GB**W**)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系数(%)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1 | 温岭市东部新区DB**地块 | 温岭市东部新区北区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 ≥** | 生产性厂房≤**,非生产性用房≤** | ≥2.0 | ≥**且≤** | ** | ** | ** |
2 | 温岭市东部新区DB**地块 | 温岭市东部新区北区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 ≥** | 生产性厂房≤**,非生产性用房≤** | ≥2.0 | ≥**且≤** | ** | ** | ** |
备注 | 1、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产业政策,符合环保要求,投资强度、容积率下限须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号)文件。 3、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略)**、(略)**号规划条件及温自然资规建(略)**、(略)**号建设要求、《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协议书》。 4、上述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DB**地块行业类别设置为: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该行业工序设置需符合三线一单及相关防护距离要求)。各项控制指标如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亩;亩均增加值≥(略)/亩;亩均税收≥(略)/亩;全员劳动生产率≥(略)/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略)/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略)/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0.**%。
DB**地块行业类别设置为: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该行业工序设置需符合三线一单及相关防护距离要求)。各项控制指标如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亩;亩均增加值≥(略)/亩;亩均税收≥(略)/亩;全员劳动生产率≥(略)/人.年;单位能耗增加值≥(略)/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略)/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2.**%。
三、出让方式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略)/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五、出让时间安排
1、拍卖时间:DB**地块拍卖时间为**年6月**日9时;DB**地块拍卖时间为**年6月**日**时。
2、报名时间:**年6月8日9时至**年6月**日**时。
3、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www.(略)/col/col(略)/index.html)上公布。
2、咨询电话:
((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
(2)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略)
(3)温岭市财政局:(略)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下午2:**-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