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基于量子点光谱传感技术的管网排查应用研究项目,招标人为宁(略),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基于量子点光谱传感技术的管网排查应用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6月9日9:**至**年6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略)(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系统使用费。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号——宁(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号——宁(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略):**)、宁(略)((略))(略)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真如中心大厦**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曹景恺
联系方式:(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