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说明 | 相关环保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新建年生产**套幼儿家具生产线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平畈村王家**号 | (略)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年生产**套幼儿家具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略),环保投资(略)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平畈村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水体;水帘柜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喷漆及晾干废气密闭收集,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米高排气筒排放;切割下料粉尘收集进入木工专用双桶粉尘装置,定期清理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破损布袋、(略);空油漆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水帘柜喷淋废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略)至(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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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略)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