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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县城乡引调水安全保障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县城乡引调水安全保障工程 | 遂昌县城乡引调水安全保障工程 | 遂昌县城乡引调水安全保障工程 | 拟投资(略),新建一条引水隧洞、一座山地水厂及其配套清水管网及泵站工程。实现三仁乡、高铁新城、梅溪区块生态补水以及中心城区和临近乡镇城乡一体化供水的目标,建成后设计供水总规模**万m3/d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沉淀池排污水经污泥浓缩池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中标准限值)纳管,再经过遂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废水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削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略)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噪声:加强厂区管理,隔声减震,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区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4日至(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联系电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