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略)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xqgs**d8c9d0e**ddcf4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略)**:**:**
2、意见递交方式:请各供应商及专家将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传真或(略),或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略)
4、意见接收地址:(略)B幢**室
5、联系人:(略)
6、联系电话:(略)-(略)
7、联系邮箱:(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年6月**日**:**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略)(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原件必须签字(盖章)。2、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征询稿)招标文件:长兴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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