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将浙江省列为国家层面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复函》(环办函〔**〕**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环发(**)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 | 环评文本 | 备案情况 |
1 | (略)年产**吨钠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 (略) | 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 | (略)位于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企业拟投资(略),利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m2,主要分为生产设施区、物流仓储区;其中:生产设施区布置生产车间(一车间)、不锈钢桶、吨桶清洗车间(二车间)等;物流仓储区布置在原料罐区、1号库以及2号库的1/3等;主要配备配置釜、机泵、过滤器等设备;建成后产能为年产**吨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年销售收入(略),年均利税(略)。 | (略)(周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