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表第4条“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即**年或**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现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年(即**年或**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存款证明或上一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新增“(4)若有效投标人≥**家时,入库候选人不得超过**家,根据评分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略)企业管理部。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