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桥区块纵二路南段新建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XE[**]**号
一、招标条件
白桥区块纵二路南段新建工程已由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略)-**,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建设单位为(略),委托代理机(略),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根据《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项目概况
1、项目估算总投资为(略),其中工程费用 (略),建设地点:(略)(路线、路基、路面、交叉口、无障碍设计等)、给排水管网、路灯、交通标志标线、弱电管线、电力等。
2、建设规模:白桥区块纵二路南段新建工程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 **.** 平方米,道路设计全长 ** 米,包含纵二路(横三路~石郞线)和横七路。纵二路(横三路~石郞线)起点位于纵二路与横三路交叉口,终点与石郞线相交,设计全长 ** 米,道路红线宽度 ** 米。横七路为一条断头路,起点位于横三路,终点至规划白口垃圾中转站,设计全长 ** 米,道路红线宽度 8 米。道路类别和等级:城市支路。
四、标段划分与招标内容
共分为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略)/)上发布并供下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委托建设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本公告发布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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