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核、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对符合招聘要求、拟聘用颜忆珍1人为定海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相关情况附后)。公示时间:(略)至(略)(5个自然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录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定海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地址:(略))进行反映,受理电话:(略)-(略).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事实就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 | 体检结果 | 政审结果 | 备注 |
1 | 颜忆珍 | 女 | ** | 本科 | **年6月毕业于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 合格 | 合格 |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