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ZZC(略)
二、项目名称:**年瓯海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略)(元) | (略) | 温州瓯海瞿溪街道金溪路桃源水库管理房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临[**]**号 | **年瓯海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森潮,李端阳,郑汉城,吴军,史文华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采购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政府购买服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略)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
单一采购文件)**年瓯海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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