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北区食堂智慧化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HSZB-**-**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标项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胥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A座**楼**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邵东、杨男、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略)
3.本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