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坂湖提升运营项目—坂湖公园亭廊修缮和结构加固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XE(略)
二、首次公告日期:**年7月3日
三、原公告网址:https://www.(略)/art/**/7/3/art_(略)_(略).html
四、更正内容:
1、“区公管办举报电话:(略)-(略)”现修改为“区建设局举报电话:(略)-(略)”。
2、原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现状调查和结构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在出具报告后5天内出具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设计方案;施工:在8月底前完成修缮、加固和重建部分危险部位的拆除。)”现修改为“**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设计: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完成现状调查和结构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在出具报告后5天内出具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设计方案;施工:在8月底前完成修缮、加固和重建部分危险部位的拆除。)”。
3、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绍兴市柯桥(略)
浙(略)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