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A(略)(略)**
1、招标条件
庆元县**kV大濛**线迁改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庆元县人民政府濛洲街道办事处 ,委托代理机(略),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新建 **kV大濛 ** 线单回架空线路3.8 公里,新建单回路杆塔**基(其中耐张塔 6 基,直线塔4基)。拆除原大濛 **线线路2.2公里,拆除原线路角钢塔6基,原导线型号JL/G1A-**/**钢芯铝绞线,原地线型号双根GJ-**镀锌钢绞线。改造后导线型号JL3/G1A-**/**,地线采用两根JLB**A-**铝包钢绞线。迁改路径自**kV大濛**线原转角塔**#塔(利旧)向西北架空走至西演村东侧山头,途径跨越**kV 白荷**线、停运的**kV线路、S**省道、松源溪,钻越**kV花洲线;路径继续向东北走线跨越**kV黄水电站线路后左转跨越县道至大毛湾东北侧山头左转跨越**kV黄水电站线后向西南侧走至原大濛**线**#塔小号侧新立转角塔接回原线。项目选址于庆元县濛洲街道大毛湾区块。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专项设计、预算编制等所有设计;协助配合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2.2.1工程设计: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施工图阶段详细勘察、航拍、激光数字化服务、三维设计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专家费由承包人承担)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工程费用进行最高限价设计)等。
在初步设计修改完善或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所有图纸均需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2.2.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如各类检测检验、工程竣工、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等),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2.5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3 计划工期:建设期总工期**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及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达到供电条件所有工期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变电工程及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3R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近五年(开标之日上推5周年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千伏及以上的电力输电线路新建或迁改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如合同中无法反映以上规模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认可。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R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R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R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
(三)其他:
3.**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略)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3.**(略)《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应答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略)/);
4.2 **年7月8 日起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略)/)”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略);CA 锁办理咨询电话:(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略)/)”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略)/)上发布。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略)(濛洲街**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室)开标厅
招 标 人:庆元县人民政府濛洲街道办事处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景俊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瞿庆荷、郭玲玲、陈晨静
电 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略)- (略)
公告发布时间:**年7月8 日
相关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