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爱德初级中学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城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爱德初级中学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略)(略)**),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建筑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周岁。”更正为“?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市政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周岁。”
2、原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年7月1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更正为“提供投标人**年6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如原招标文件与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有不同的,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4、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爱德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 6 月 **日
附件下载: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