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土挂〔**〕**号挂牌出让
地块相关情况说明
义土挂〔**〕补9号
我局于**年9月**日发布义土挂〔**〕**号江东南路东侧地块出让公告,所附出让文件里义规条件[**]**号中建筑要求第7条款“地下室限建一层,层高不得超过5.5米,用途为储藏、消防、人防、供配电、辅助用房等配套设施。地下室边线、地下室出入口不得突破地下建筑控制线”,经研究,删除该条款。并将义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年9月**日出具的新的义规条件[**]**号增附在出让文件里。
特此说明。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