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化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借助自身全媒体平台优势,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策划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宣传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略)作为区级主流媒体,借助自身平台优势,可以全方位、立体化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且本项目涉及的城区公交候车亭点位、灯箱广告点位、金柯桥大道兴越路口、轻纺城体育中兴西门2个LED电子屏、公共自行车棚灯箱点位等均是绍兴市柯桥区综合行政执行局移交(略)管理运营的,媒体平台:笛扬APP、FM**.8电台、“笛扬新闻”微信公众号等都是属于传媒集团旗下,项目将在上述媒体进行宣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略)至(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2.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 地 址:(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涛 监管部门电话:(略)-(略) 传 真: 地 址:(略) 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讼证报告-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服务项目.pdf (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