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工)字[**]4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柯桥马鞍**-**-2地块、柯桥钱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产业方向 | 用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建设工期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柯桥马鞍**-**-2地块 | 东至现状道路,南至二线海塘,西至项目地块,北至河流 | 工业用地 | 玻璃制造业 | ** | 1.1-1.9 | **%-**% | ≤**% | 工业**年 | 3年 | **.** | ** |
2 | 柯桥钱清**-**地块 | (略),南至厂区,西至厂区,北至新甸公路 | 工业用地 | 金属制品业 | ** | 1.5-2.5 | **%-**% | ≤**% | 工业**年 | 3年 | **.** | **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柯桥马鞍**-**-2地块:地块按“标准地”模式公开挂牌出让。固定资产投资≥(略),投资强度≥(略)/亩,亩均税收≥(略)/亩,土地产出≥(略)/亩,单位能耗增加值≥(略)/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略)/吨。
◆柯桥马鞍**-**-2地块:地块竞得者须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柯桥马鞍**-**-2地块:地块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号)、《关于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号)文件精神执行,以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验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按各自提出的标准要求把好验收关。
◆柯桥钱清**-**地块:地块按“标准地”模式公开出让。固定资产投资≥(略),投资强度≥(略)/亩,亩均税收≥(略)/亩,土地产出≥(略)/亩,单位能耗增加值≥(略)/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略)/吨。
◆柯桥钱清**-**地块:若该地块竞得者与相邻地块业主为同一法人,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双控指标可统筹平衡,土地出让截止年限必须与原地块保持一致。
◆柯桥钱清**-**地块:地块竞得者须与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办事处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柯桥钱清**-**地块:地块验收按照《关于印发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绍柯政办发[**]**号)、《关于柯桥区“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绍柯政办发[**]**号)文件精神执行,以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投产验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按各自提出的标准要求把好验收关。
◆上述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柯桥[**]**号”文执行,受让人须按照地面沉降危险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地面沉降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上述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柯桥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号)文件精神执行。
投资强度由地块所在属地政府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持有柯桥区经信局出具的《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出让土地会审意见表》,方可申请报名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持相关资料赴地块所在镇(街)、开发区进行申请,经会审符合条件的,柯桥区经信局出具《绍兴市柯桥区工业项目出让土地会审意见表》。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地块所在镇(街)、开发区注册成立一家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工业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原属地块所在地的企业除外),新成立的企业与原竞得地块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如竞买(略),在申请报(略)的出资构成,(略)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
三、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略)-**-**;受理单位:(略);地址:(略)D幢**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GTJY_ZJ/)进入绍兴市柯桥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年2月**日上午9时起至**年2月**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柯桥马鞍**-**-2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略);
柯桥钱清**-**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
地块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下午4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时间为**年2月**日上午9时至**年3月1日上午9时。挂牌截止时间**年3月1日上午9时。
(四)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挂牌交易不设置底价,柯桥马鞍**-**-2地块增价幅度为(略)或(略)的整数倍,柯桥钱清**-**地块增价幅度为(略)或(略)的整数倍,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先项目会审,再报名竞买”的方式,即先项目会审、再报名竞买、最后资格确认。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三)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地块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全额缴清(含成交价的**%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充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竞买保证金缴款银行回单等有关手续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窗口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和属地政府;对竞买资格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经信局;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略):
俞先生 电话:(略)-(略)
徐先生 电话:(略)-(略)
地址:(略)
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蒋先生 电话:(略)-(略)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办事处:
沈先生 电话:(略)-(略)
绍兴市柯桥区经信局:
孔先生 电话:(略)-(略)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严先生 电话:(略)-(略)
陈小姐 电话:(略)-(略)
地址:(略)
七、本公告在《柯桥日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GTJY_ZJ/)、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略))等媒体发布。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