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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海盐县通元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略)(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海盐县通元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海盐县农业农村局以嘉农发〔**〕**号、盐农〔**〕**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1、衬砌渠道**米,新建渠系建筑物6座,新建低压管道灌溉**亩,新(拆)建泵站8座,智慧农田水利远程控制1套;2、新建机耕路**米。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略)。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年海盐县通元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2日9时**分至**年8月**日9时**分,请各投标人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略)/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地点:/ (略)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略)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8月**日9时**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室(海盐县海政路**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略)、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略)/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略)/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号温州大厦A座8楼
联 系 人:张晓敏联 系 人:王佳娓、张陈达
电 话:(略)电 话:(略)
**年8月2日
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场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分别装袋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寄或送达地址:(略)A座8楼,收件人:张陈达,联系电话:(略)(代签无效)。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应满足本地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2)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同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公证查验上述证件。未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的、或者证件经查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
3 |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
5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
6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7 |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他要求 |
1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
4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略))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四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作要求 t不作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
2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3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 。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岗证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