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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镇南阳村采购智能化垃圾分类清运车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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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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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竞价公告

**年南阳村采购智能化垃圾分类清运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1项目名称:**年南阳村采购智能化垃圾分类清运车项目

1.2 招标范围:本项目购置电动垃圾清运车4辆,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供货、运输、装卸、货到就位、上牌通过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约(略)。

二、车辆基本情况:

1.垃圾车辆规格为(略)**,轮距:**mm,厂定最大总质量为:**kg

2.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且符合出厂原装、合格产品新国标3C认证车辆,需免费上牌和保险,配备电池5个**V共**v,该车辆保修1年,电瓶6个月内免费更换。实际交付车辆必须和行驶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自行决定,上牌及保险费用应包含在内,且能够满足智能化垃圾分类清运的要求。

3.采购车辆交货时每辆车必须随车附带一份能够在采购人当地理赔,总赔偿金额高于壹拾万元(含壹拾万元)的第三方责任商业保险单。保险期限:一年。该保单由供应商负责购买,该保单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无需单列)。如供应商不能在供货时提供所要求的保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凡中标单位3个工作日未能按要求供应车辆或供应车辆不达标,没收保证金并有次低标中标(以此类推) 注:竞价当天请投标单位把车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者投标资格作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8月**日至**年8月**日(上午8:**至**:**,下午**:**—**:**),持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洪桥镇南阳村村委会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投标保证金:(略)

五、本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本次采购在报价供应符合招标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抽签决定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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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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