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环保,院感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略)
受采购人委托,(略)就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环保,院感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以采购公告的形式邀请贵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略)8XB
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环保,院感外送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名称、服务期限、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 | 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主要采购需求 |
1 | 环保,院感外送检测服务 | 一年,经采购人同意最多可续签两年 (合同一年一签) | (略)/年 |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实验室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中含公共场所、院感、环境检测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略)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略),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略)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5、购买联系电话:(略)-(略)。
五、疫情期间启动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根据本项目采购人及整体进度要求,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为:(略)**:**止(北京时间)
3、报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不邀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询比采购活动,评审中需要报价人对报价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报价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略)前台;
收件人:邓牟雪 联系方式:(略)-(略)
请各报价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询比采购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报价响应文件无法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报价人无法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后果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4、报价截止时间止,所有报价响应(略)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现场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询比采购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报价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询比采购过程,届时如报价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报价的,视同该报价人默认报价过程,不得事后对报价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5、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略)传真:(略)
6、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报价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报从人参与询比或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采购。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采购人: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真:(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略)1(此账号非响应保证金账户,仅用于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