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关于**年度龙湾区入海污染源监测及海洋环境公报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略)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委托,就**年度龙湾区入海污染源监测及海洋环境公报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外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WZJHCG-(略)
二、采购方式: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年度龙湾区入海污染源监测及海洋环境公报编制项目 | 1 | 项 | (略) | **年全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主要包括入海排(污)口监测和入海河流(溪闸)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公布为准;
3、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略)(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A5室);
(2)邮箱报名: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邮箱((略));
(3)磋商文件售价(元):每本(略)(售后不退);
(4)未购买磋商文件、未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磋商。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加盖磋商供应商有效公章)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
(4)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购买磋商文件之用,并不作为磋商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磋商时提交资料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1月**日**时**分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A5室)
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1月**日**时**分整
4、磋商地址:(略)(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A5室)
五、其他事项: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请佩戴口罩并根据届时最新规定出示绿色健康码、**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人员距离保持至少一米,磋商响应文件送到后不得聚集。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递交人员。
所有出省回温和省外来温人员须提供**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需在**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综合服务点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如磋商供应商无法出具三天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的,允许其邮寄磋商响应文件,但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邮寄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各磋商供应商务必充分考虑邮寄可能存在的延迟送达、包装破损、资料遗失等一系列意外情形。磋商响应文件寄出后请尽快告之代理机构金女士(略),采购人罗先生(略)。代理机构确认所有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后,并于开标时间统一对符合要求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公开开标。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5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略)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略)
**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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