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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南岳镇大崧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景观节点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南岳镇大崧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景观节点建设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乐清市南岳镇大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乐清市南岳镇大崧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景观节点建设位于乐清市南岳镇大崧村,工程主要内容:前院景墙砌筑**m,**.5m3m景观桥一座,**m3m景观桥一座,景观节点七处,栽植香樟、金桂、榉树、乌桕等乔木**棵,栽植灌木球**棵,各类灌木及草本花卉片植**㎡,LDE庭院灯安装**套,安装各类装饰灯**套。具体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说明为准。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略)。
2.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年2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乡镇公告栏)http://www.(略)/col/col(略)**/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发包价、施工图。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 1 )**年2月**日**:**时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招标人将在**年2月**日**:**时前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略)/col/col(略)**/index.html-乡镇公告栏-其他公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年2月**日上午8:**---下午**:**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下午**:**,地点为乐清市南岳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佩戴口罩,测体温使用健康绿码后进入递交,在投标文件送达后,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现场。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接受快递送达。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略)/col/col(略)**/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略):乐清市南岳镇大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略) 系 人:王女士赵先生
电 话:(略)(略)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