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艺术推广服务中心停车场招租,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租,择优选择租赁承包人。
一、招标内容:
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江扬南路**号,共有车位**只(其中**只为免费办公车位),收费标准根据虞发改价【**】**号文件规定:小型车辆停放**分钟(含)的免费,超过**分钟不足4小时(含)的,按(略)/辆?次收取;以后每4小时按(略)/辆?次收取,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小时内最高不得超过(略)/辆?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免费停放时间**分钟不再重复计算)。(具体以文件为准)
二、租赁期限:5年。
三、报名对象: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报名。
四、标底、保证金:
投标起标价为人民币(略)/年,中标后每年按上年递增承包款的5%,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五、投标方式:最高标价中标。
六、报名需带资料:
1、单位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个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地点:
(略):**年2月**日上午9:**—**:**,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略)(上虞区江东北路**号百官广场**楼)
联 系 人:曹伟铖
联系电话:(略)
绍兴市上虞区艺术推广服务中心
(略)
二0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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